公司治理

組織隸屬
及人員配置
祥碩科技稽核室隸屬董事會,配置專任稽核主管1名,其任免需經董事會同意。另依實際需要設置適當人數之專任稽核人員,並依照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三條規定,其任免、考評、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
運作情形
  • 依據本公司「內部稽核準則」及相關法令之規定,規劃及執行年度稽核計畫,並出具稽核報告。
  • 擬訂年度稽核計畫,經董事會通過後,按計畫執行。
  • 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工作情形。
  • 定期追蹤內部稽核所發現之內部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。
  • 覆核公司作業程序之內部控制,並評估公司內部控制設計是否健全有效;其覆核範圍涵蓋公司所有單位、作業。
  • 覆核公司各單位所執行之自行評估,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,並綜合自行評估結果,報告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。